測試:多重殘留農藥檢驗申請與收費流程
(1)申請委託檢驗,應詳讀並填寫本中心之檢測案件委託單(或線上申請)。
(2)請連同足夠之樣品,以 『親送』或『宅配』至本中心。
(3)農產品:新鮮蔬果每件500公克以上,且數目至少2個,穀物、茶葉與乾燥類每件200公克以上。
(4)寄送樣品:足量委驗樣品連同委託單,以宅配方式(建議以宅急便或宅配通)寄至中心。
地址:974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-16號理工三館B209室
收件人:東台灣農藥殘留與毒物檢驗中心 (03-8905288)
(5)送檢之樣品如因限於設備或非短期內能完成者,得暫停受理。
註1:地址務必註明送到1-16號 理工三館 B209。
註2:新鮮蔬果以冷藏方式寄送,確保樣品之完整性。
註3:數目需兩個以上,但樣品單顆超過一公斤除外。
註4:其他寄送方式如郵局等只會送學校收發,無法及時送至檢驗中心,將耽誤檢驗時程且樣品可能在常溫下毀損。
價目:
(1)多重農藥殘留檢驗(贈送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)共410+1項:每件收費4,500元整;
(2)急件(3-6 個工作日)加收50%費用,計每件6,750元整;
(3)特急件(1-3個工作日)加收80%費用,計每件8,100元整。
(4)書面報告每增加一份加收100元,委託單資料謄寫錯誤需修改報告價個另議。
(5)申請英文正式報告需另負擔250元工本費用(需自行檢附基本資料及作物之英譯內容)。
∗一般件10個工作天內,急件與特急件樣品請先來電03-8905288洽詢後,再送件,謝謝。
優惠(可先預付款項):
(1)一次送檢3件以上者:每件收費3,800元整;
(2)一次送檢5件以上者:每件收費3,300元整;
(3)一次送檢10件以上者:每件收費3,000元整。
(1)個別委託者請送達樣品前預繳付檢驗相關費用 (親送可至中心直接付款)。
(2)中心帳戶為公庫,轉帳、超商繳費請務必先至線上繳費系統填寫再繳費以免失敗。
(3)除轉帳亦可選擇現金、即期支票或匯款(匯款時請註明委託單上之收據抬頭)。
(4)長期合作團體或政府單位,由本中心預開收據並郵寄給委託人,由委託人進行匯款或以即期支票寄至本中心,請於收到收據後一個月內繳清相關費用;不論匯款或轉帳,註明收據單號或委託單位名稱,或將匯款單據傳真/MAIL至本中心(03-8900212 / ndhuprdc@gms.ndhu.edu.tw)。
(5)有簽訂合約或檢驗報價單之委託單位,依據合約書或報價單規定辦理。
(6)若急需收據,可於送樣後親至國立東華大學出納組(行政大樓1F108室,Tel: 03-8903000#6364)繳費。
國立東華大學線上繳費系統
https://web.ndhu.edu.tw/GA/onlinepay/pay.aspx
收費單位請選擇:東台灣農藥殘留與毒物檢驗中心
因學校專戶為公庫無法直接ATM轉帳,麻請臨櫃處理或至國立東華大學線上繳費系統申請ATM轉帳,
(請擇一帳戶匯款,繳費時應繳交檢驗費用總金額,請勿自行扣除郵資及手續費)
1. 銀行:臺灣銀行花蓮分行;戶名:國立東華大學401專戶;帳號:018036071124。
2. 銀行: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;戶名:國立東華大學404專戶;帳號:76008050021。
註1:備註填寫清楚並加註E5288,可連同委託單將匯款證明影本一併寄出以加速作業流程。
註2:直接轉帳有可能出現轉帳成功訊息,但系統對不到帳會再轉回您的戶頭,故請務必先上系統申請。
註3:不論任何繳費方法,繳費時應繳交檢驗費用總金額,請勿自行扣除郵資及手續費。
(1)農藥殘留檢驗(含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):7-10個工作天
工作天數不含收樣當日、休假日與中心公告停收時段,有急件需求可電洽。
(2)送檢樣品按申請先後順序處理,其完成日期視樣品性質及檢驗項目之需要而定。
(3)若檢驗途中遇儀器狀況無法如期完成檢驗,則另行告知委託者。
(4)委託案件如有特殊之需要,送檢前請先來電洽詢,得於委託檢驗時加價申請以速件處理。
送樣前請先確認中心送樣公告
若有國定假日、大量檢體、中心補休及停電公告等,皆會暫停收件,資訊皆於最新消息內。
(1)檢驗完成,提供中文報告正本1份。(其他需求價格另計)
(2)檢驗結果僅對檢測樣品有效,本中心不做抽樣亦不提供符合性聲明。
(3)檢驗報告未經同意禁止翻印,複製品不具效力,且本報告不得分離或擷錄使用。
(4)本單位人員無出席各種說明會或公開證明之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