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檢驗農藥項目請參考:
    (1)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-多重殘留分析方法(五)
    (2)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-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(二)
  • 檢驗申請:
    (1)申請委託檢驗,應填寫本中心之檢測案件委託單(或線上申請)
    (2)請連同足夠之樣品,以 『親送』或『宅配』至本中心。
    (3)農產品:新鮮蔬果每件500公克以上,且數目至少2個,穀物、茶葉與乾燥類每件200公克以上。
    (4)寄送樣品:足量委驗樣品連同委託單,以宅配方式(建議以宅急便或宅配通)寄至中心。
      地址:974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-16號理工三館B209
      收件人:東台灣農藥殘留與毒物檢驗中心 (03-8905288)
    (5)送檢之樣品如因限於設備或非短期內能完成者,得暫停受理。
    註1:地址務必註明送到1-16號 理工三館 B209
    註2:新鮮蔬果以冷藏方式寄送,確保樣品之完整性。
    註3:數目需兩個以上,但樣品單顆超過一公斤除外。
    註4:其他寄送方式如郵局等只會送學校收發,無法及時送至檢驗中心,將耽誤檢驗時程且樣品可能在常溫下毀損。
  • 處理期限:

    (1)農藥殘留檢驗(含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):7-10個工作天
      工作天數不含收樣當日休假日中心公告停收時段,有急件需求可電洽。
    (2)送檢樣品按申請先後順序處理,其完成日期視樣品性質及檢驗項目之需要而定。
    (3)若檢驗途中遇儀器狀況無法如期完成檢驗,則另行告知委託者。
    (4)委託案件如有特殊之需要,送檢前請先來電洽詢,得於委託檢驗時加價申請以速件處理。

    送樣前請先確認中心送樣公告若有國定假日、大量檢體、中心補休及停電公告等,皆會暫停收件,資訊皆於最新消息內。

  • 檢驗報告:
    (1)檢驗完成,給予中文報告正本1份,書面報告每增加一份加收100元,申請英文正式報告需另負擔250元工本費用,且需自行檢附基本資料及作物之英譯內容。
    (2)檢驗結果僅對檢測樣品有效。
    (3)檢驗報告未經同意禁止翻印,複製品不具效力,且本報告不得分離或擷錄使用。
    (4)本單位人員無出席各種說明會或公開證明之義務。
  • 付款方式與資訊:
    (1)個別委託者請送達樣品前預繳付檢驗相關費用 (親送可至中心直接付款)。
    (2)轉帳及匯款資訊:請務必參照表單下載付款資訊 https://cptsa.ndhu.edu.tw/?page_id=124
    (3)中心帳戶為公庫,轉帳請務必先至線上繳費系統填寫再繳費 (表單下載付款資訊),以免失敗。
    (4)除轉帳亦可選擇現金、即期支票或匯款(匯款時請註明委託單上之收據抬頭)。
    (5)長期合作團體或政府單位,由本中心預開收據並郵寄給委託人,由委託人進行匯款或以即期支票寄至本中心,請於收到收據後一個月內繳清相關費用;不論匯款或轉帳,註明收據單號或委託單位名稱,或將匯款單據傳真/MAIL至本中心(03-8900212 / ndhuprdc@gms.ndhu.edu.tw)。
    (6)有簽訂合約或檢驗報價單之委託單位,依據合約書或報價單規定辦理。
  • 服務項目收費規則:
    (1)農藥殘留檢驗(贈送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)共410+1項:每件收費4,500元整;
    (2)一次送檢3件以上者:每件收費3,800元整;
    (3)一次送檢5件以上者:每件收費3,300元整;
    (4)一次送檢10件以上者:每件收費3,000元整;
    (5)特急件(1-3個工作日)加收80%費用,計每件8,100元整;
    (6)急件(3-6 個工作日)加收50%費用,計每件6,750元整。

∗急件與特急件樣品請先來電03-8905288洽詢後,再送件,謝謝。

  • 實驗流程示意圖